安平壯丁團在安平外海訓練
在2000年(民國89年)採訪盧文英先生時,他在1944年至45年(昭和19-20年)擔任安平壯丁團長,這張圖照是團員在海邊訓練時的合影,團員頭綁白毛巾,身著丁字褲。時值戰爭時間,為防盟軍登陸及災難搶救,所以壯丁團加強在海邊的演訓。
日本臺灣總督府為掌理戶籍、維護地方安寧,依清朝舊慣設保甲制度,於1898年(明治31年)8月31日以律令第二十一號公佈保甲條例,1909年(明治42年)以保甲幹部助理街庄區長之職務。以10戶為甲,10甲為保;甲設甲長,保設保正,從保甲戶長中推選,經地方官認可後出任,任期二年,係無給的名譽職,未另設事務所,而在保正、甲長自宅處理保甲事務。為使保甲制度發揮作用,規約中明訂「刑罰連坐責任」及「保甲規約連坐責任」等規定;同時,為了鎮壓「匪徒」及防範天災,由保甲17~47歲(後改為17~40歲)的男子組成壯丁團,推選團長、副團長出任領導,均為無給的名譽職。獲選擔任保正、甲長及壯丁團長者,大多為地方精英或頭人。在街庄長及派出所警察監督下,保正、甲長負責與地方民眾協調;壯丁團主要協助警察維持地方治安,平日有軍事、紀律、操典之操練,以及消防訓練。壯丁團所需之器具費用及團員的出場餐費等津貼均由保甲民負擔。
日本時代臺灣各地的壯丁團成立於1898年8月31日之後,依據總督府律令21號公布「保甲條例」,以輔助警力之不足。同年10月,臺中縣所定「自衛團組織準則」內容為:各庄或各部落,有受匪徒侵害之虞者,務設自衛組合,由此推測安平壯丁團可能成立於此時。1903年11月總督府為防範鼠疫,依保甲規約指示驅除鼠類,南部則由警吏及保正、甲長指揮壯丁團以細目漁網捕殺鼠類或誘鼠草堆捕鼠,由警吏監督保甲壯丁團之組織策動成為全面性的社會動員。
依據安平人王維俐2020年口述其曾祖王粗紙曾經擔任安平壯丁團的團員至三鯤身看守罹患鼠疫的患者而在1903年染疫喪生,埋葬於該地。此後並無查到安平壯丁團活動記錄,至1942年因戰爭警備才由王德發擔任團長的記錄。
根據盧文英2000年採訪紀錄,當時安平古堡建有瞭望台,由壯丁團負責守衛監視海面,一聽到有飛機聲就趕快通報,看是從東邊或西邊來,二戰末期,壯丁團改為境防團。當時3月1日臺南大轟炸時,盧文英就在壯丁團駐守,看到很多飛機飛來飛去,現在回想起來,笑著說當時也不知道害怕。